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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万鸿园”经适房项目20套余房接受认购

2019-7-7 08:07| 发布者:sbvzr| 查看:648| 评论:0

摘要: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经济适用住房“万鸿园”项目的20套剩余房源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公开销售,有意愿的市民可到“市民之家”一楼申请报名。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万鸿园”项目位于洛龙区东出口唐寺门荣康路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经济适用住房“万鸿园”项目的20套剩余房源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公开销售,有意愿的市民可到“市民之家”一楼申请报名。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万鸿园”项目位于洛龙区东出口唐寺门荣康路与汉宫东路交叉口,均价为每平方米2378.64元。现有剩余房源20套,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受理报名50个,报满为止,资料审核通过后按报名顺序进行选房。

此次申购的家庭或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洛阳市中心城区、九县(市)、吉利区城镇居民及取得洛阳市居住证的洛阳市所辖县(市)的农民转移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私有住房、公寓、非住宅等,拥有商业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单身人员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年龄须满23周岁。此次,工商登记和车辆不再作为审核要件。

符合条件申购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原件,于7月9日9时至12时到新区市民之家一楼东南角1013会议室领取申请表,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该负责人介绍,报名时,需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免影响申购报名:

●申请家庭(或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申请家庭(或个人)提供服务处所开具的收入证明和近六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社区开具的无业证明。

●住房证明:申购家庭需提供现居住情况说明,家庭成员如有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的住房证明或村集体宅基地证明。

该负责人提醒,领表及递交资料必须由申购人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认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幸福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正在进行,请未提交报名审核资料和补交资料的申购家庭尽快提交审核,报名审核工作将于7月30日截止,请申购家庭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房管局(涧西区周山路12号)一楼东厅1号、2号、3号、4号、5号窗口提交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洛阳晚报记者 李冰 通讯员 徐丽霞)

洛阳“万鸿园”经适房项目20套余房接受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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