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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令人咋舌的虐童案!!!

发表于 2011-1-20 06: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千山 于 2011-1-20 07:01 编辑

火机烧开水淋绳子捆 东莞7岁女童惨遭父母虐待



本文导读:年仅6岁的她经历坎坷,出生以来因被怀疑“有毛病”,父母将她送人抚养。没想到此后的5年多时间,她先后被四易其手,成为不折不扣的流浪儿。今年5月回到父母身边的她,非但未找回温暖,反而长期遭亲生父母施暴,遍体鳞伤。众邻居看不下去,拨打110报警。这是媒体在2010年8月关于东莞6岁儿童双双被亲生父母虐待的报道。但时至今日,双双依然处在水深火热的家暴之中!
  女童双双与父母、奶奶和兄妹6人,
生活在东莞市厚街镇白濠村第一工业区的一栋宿舍楼里。年仅6岁的她经历坎坷,出生以来因被怀疑“有毛病”,父母将她送人抚养。没想到此后的5年多时间,她先后被四易其手,成为不折不扣的流浪儿。今年5月回到父母身边的她,非但未找回温暖,反而长期遭亲生父母施暴,遍体鳞伤。众邻居看不下去,拨打110报警。面对邻居和记者的质疑,双双的父亲坦承,他与妻子确实常打双双,“但这种人不打不行,打是为她好”。这位偏执的父亲甚至还当众展示其教育成果。
  火机烧开水淋 女童全身是伤

  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根据报料人的指引,来到厚街白濠第一工业区的佳信工业园,双双住在该园一栋宿舍楼不到20平米的出租房里。听到有记者来访,邻居纷纷围上前,拉着伤痕累累的双双,开始痛陈其见闻。

  双双相比同龄人,肚子略微隆起,脖颈较细,双眼习惯性地往上瞟。令人震惊的是,她从上到下几乎全身是伤。尤其是脖子的勒痕,以及左右脚的两块破皮伤疤,最为突出。邻居指着后者说,“这是前几天刚用打火机烧的”。当记者想细看时,双双举起双脚,掀起
衣服,“依呀呀”地发声,似在表达不满。南都记者还看到,双双在行走过程中,由于身体疼痛,无法站稳,每走一步都会颤。

  据邻居透露,大约从三个月前开始,他们注意到邻居一对夫妇不断打
女儿,方法包括用打火机烧、用开水淋、用绳子捆和掐脖子撞墙等。邻居余小姐举例说,“上个月13号,我看到她妈妈用开水浇她。我想去干涉,就借口说我试试水烫不烫,结果一摸,烫得手一缩”。余小姐说,当其出面阻拦后,双双的母亲称“我的孩子我知道轻重,不用你管”。余小姐清楚记得双双当时的表情,“她看到我的样子,就像在喊救命”。

  余先生的岳父叶先生,7月19日就扮演了一次“救星”。当时双双的父亲临上班前,将双双用绳子捆起来绑在房中,叶先生路过时,看见双双“啊啊啊”地在哭,趁人不注意溜进去将绳索松开。

  在采访中,双双的奶奶叫她回去,双双不从,奶奶怒斥“养你不如养条狗”。

出生6年内被4次送人

  南都记者找到双双的父亲陈标金、奶奶吴女士和姑妈陈女士等人,获悉双双的坎坷身世。

  陈标金与妻子来自江西赣州,目前在姐姐陈女士的手袋厂做工,每月收入有4000多元,老家还有自建房,
家庭情况并不算差。两口子育有三女一儿,其中双双为老二,老大在老家上小学五年级。2004年,双双出生后,期待儿子的陈标金夫妇本就不太高兴,很快又发现她有些毛病,“也不像是智力问题,就是跟一般孩子不太一样”。当时,陈标金供职的工厂老板,膝下正好无儿无女,夫妇便将双双送给老板抚养。

  吴女士回忆说,只有两个多月,将双双扔给保姆带的老板,就发现其有些异常,于是又将孩子退了回来。2005年,双双的姨妈在湖南老家,帮她联系好一户人家,又将其带到湖南。这户人家也是多年不育,刚收养双双时非常高兴,将其当作亲生女儿对待。

  在随后的几年中,两人不断发生争吵,最后婚姻破裂。这时,双双被收养夫妇的女方,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里,也就是双双的非亲生外婆处。陈标金回忆,当时该老人还带着亲生的孙儿孙女,共有5个孩子。“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双双的舌头可能是跟伙伴打架,残缺了一块”。如今,6岁的双双仍不能讲话。

  这是双双的第三次移居,但并非最后归宿。去年中秋节,收养双双的女方无心再抚养,将其退回给双双的姨妈。据悉,当时姨妈很想把双双退给陈标金,但遭到丈夫的阻拦。双双的奶奶吴女士转引说,“当时姨夫跟姨妈讲,这好歹也是你妹子的女儿,你不帮她谁帮她?”就这样,双双在湖南又呆了近一年。

  父母称其“有毛病”是个“灾星”

  今年5月,双双被陈标金从湖南接回,当时孩子身上就有伤痕。从此,双双与爸爸、妈妈、奶奶、三妹和小弟,一起在莞生活。

  然而旧伤未除,陈标金夫妇就开始对孩子进行更加残忍的施暴。据记者了解,刚接回来时,陈氏夫妇之所以打她,是因为“有毛病,没人要,有些生活习惯不好”。最近,双双被打得更严重了。这是因为双双的奶奶吴女士,上个月想去为其清理粪便时,不慎摔倒,右大腿割出一条10多厘米长的伤口,后植入了钢板。吴女士和儿子据此认为,双双就是个“灾星”、“祸害”,给全家带来了厄运,所以要打。

 据众邻居透露,双双的父母打她“几乎每天打,一下班回来就打”。邻居童先生说,每次看不下去,上去劝说,“她爸妈都说不用你管”。童先生的妻子刘小姐说,“一听到那种撕心裂肺的叫声,我都吃不下饭,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刘小姐与邻居曾将此事反映给双双的姑父。双双的姑妈陈女士抱怨,弟弟从小性格就“比较毒”,说了没用的。昨日趁陈氏夫妇出外上班,邻居们在记者见证下,打了110。警方建议他们将此事反映给妇联和当地村委,“如果正在施暴可以联系我们”。随后,邻居又致电厚街镇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将介入此事。

  对话生父

  “不打不行,不加点暴力教不会”

  [关于施暴]“打是为她好”

  南都:孩子是你和老婆打的吗?

  陈标金:是的。我们也知道这样不对,但是这种人不打不行。打是为她好,不施加一点暴力是教不会的。

  南都:为什么这样说?

  陈标金:昨天她跑到一个从没去过的车间,我老婆就打了她。她一直不听话,现在还在家里随地大小便。

  南都:你还觉得她是“灾星”?

  陈标金:有那么一点点。她第一次被送回来的时候,我正想做生意,她一回来,别人订金都退回来了。这次被送回来,我妈又摔伤了。

  [关于自闭]“放在地上踩,背就伸直了”

  南都:你觉得孩子有问题?

  陈标金:没检查过,应该没什么智力问题。但在这么多家庭呆过,我感觉她好像有自闭症。

  南都:作为父亲,你采取了什么措施?

 陈标金:打她,纠正她。你看,现在她随地大小便的问题,就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了。还有,她的后背老是伸不直,走路往两边歪,我和老婆就经常把她放在地上踩,现在也好多了。

  南都:除了自闭,还有别的问题吗?

  陈标金:语言比较混乱。呆过这么多地方,说老家话,她听不懂。但我用普通话喊“跪下”,她就会跪下。

  [关于未来]“没人领养,我就带回去”

  南都:想没有想过,你一直打,会影响她的未来?

  邻居吴先生:现在她年龄还小,没有
能力反抗。等10多岁了,说不定积怨越来越深,会拿刀砍你。

  陈标金:你小说看多了吧?

  南都:如果有人再来领养她,你愿意吗?

  陈标金:可以考虑,但我要吸取上次的教训,到这个人家里看看。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她受我的折磨,我也知道生死。虎毒不食子,我打她也知轻重。我已打算明年全家回江西老家,没人领养,我就带回去。

  采写:南都记者 王佳 实习生 姚飞洋

  
摄影:南都记者 陈奕启 实习生 洪煜

双双现状:
2011年1月18日志愿者爱心妈妈前往厚街镇白濠村探望双双
反馈一下今天的情况:

   早上出门前联系慈济的师姐,不过那边不能马上派人来一起去看孩子,他们早上要开一个会,会通报这方面的情况。

    10点多志愿者湘巴佬带我们去了村居委会的妇委,后面是MARY和妇委主任沟通的,不过我听到的就是妇委是不想理这事了,一是因为外地人他们不管,二是他们怕我们把孩子接走后孩子S掉了,他们要担责。

    11点多我们去了村的新管人管理处,其实就是当地的警务区,那里人倒是很同情,不过他们根本没有接触这方面的CASE,双双的事情他们是知道的,去年就报警了,当地不知道的人估计很少,他们出面就是警察出面了,但是我们怕惊动家人,不敢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去。

    进入正题,我们去了孩子家,这中间我提一件事,我们上楼时有一个女的,突然问,你们是不是找***啊?然后看我们朝房间那边走,赶快跑进去,关起门来,这个女的是双双家的邻居。可能是怕了。


一进屋就看到双双了,从门口看过去,就像是一只猴子缩在那里,走进一看,和三四岁孩子身高差不多,可她今年七岁了了!头顶的头发秃了很多,有很多伤口,眼敛处有两个很大的疮口,左右各一个。鼻孔,已经烂得出血,又黑又红又黄,已经结了,估计没有请理过。小手全是疮,很多疮已经肿得很大,双双指了指自己的手,意思是手疼。下巴和脖子全是伤口和伤口愈合后的印子,密密麻麻的,看得渗人。脚我看了一眼就别去脸了,两只小脚已经不是正常的颜色了,烂完了,肿得像面包,又青又紫,渗着脓,口子很多,实在没办法看,脚是光的,这么冷的天,没有袜子,我们让孩子赶快穿上拖鞋。我是在北方长大的,冻疮见过,是要清理,上药膏,然后还是要包扎一下的,从来没见过这样对待伤口的。

    孩子没有力气,身体非常虚弱,她的弟弟,只有一岁,就推得双双差不多倒了。而且那个小男孩经常推她,可能是推习惯了吧。
    双双走路摇摇晃晃的,我能理解,脚都成那样了,还怎么走,我们这些大人估计都要坐轮椅了,她却要一步步的自己去尿尿,尿尿时我们看了一下,屁股应该是没烂的。
    说说这个家里的其他孩子,我们还看到了两个,一男一女,那是相当的干净,衣服也干净整齐,但是双双。。。。。。不说大家都猜得到了。从头至尾,爸爸妈妈只抱过那两个干净的孩子,没抱过双双。
    我们觉得,孩子的智力没有太大的问题,不是唐氏,但是孩子的启蒙教育应该是被耽误了,加上这些年的磨难,对孩子的语言和身体造成沉重的打击。
    我个人觉得,如果这个孩子能得到救治,会有另一番的人生!
    关于家长的态度,爸爸和奶奶是同意我们接孩子去治疗的,但是孩子妈妈一回来,口气非常坚决,不行!善善、湘巴佬、我老公一直在劝她,就是不行,到最后把我们带给孩子的东西都退了回来。我觉得在与她沟通方面很难,善善、湘巴佬是最有耐心的,但还是不行,真是让人头痛。

法律为何总是姗姗来迟!
难道只有看到孩子血淋淋的尸体,有关部门才能履行职责!

我国法律保护儿童不受虐待?
虐待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的主体和被虐待人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抚养、赡养关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以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肉体上的摧残有殴打、捆绑、不让吃饱、不让穿暖、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精神上的折磨有咒骂、侮辱、限制自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实施虐待行为,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强烈建议当地东莞妇联、民政部门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干预和救助!

发表于 2011-1-20 23: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当地东莞妇联、民政部门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干预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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