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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拔葵去织”新解

 
发表于 2011-1-1 22: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桃红 于 2011-1-2 09:59 编辑

    近于故纸堆中偶见“拔葵去织”四个字,初不解,读之解,继而又不解,因成此文,就教于师友。
    说的是春秋时鲁相公仪子,回家看到妻子织帛,就休了妻,吃饭时吃到葵,就把家里的葵拔去。他说:“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后人赞他,说:“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拔葵去织,实宜深弘。”
    原来,拔葵去织的本意是不要与民争利。你当了官,有朝廷给的俸禄,穿的吃的都该从俸禄中支付,这样,使红女园夫都能有利可图,如果你一边享受着俸禄,一边又“自力更生”,织帛种葵解决衣食问题,一分钱不往外花,那老百姓收入从哪里来?这么一想,就觉得仪子此举值得称赞。
    细想想去又觉得不对了。这织就的帛种成的葵,可都是家里人付出的辛劳,又非不劳而获,何苦如此糟践!
    再看原文,忽然大悟:这位官人的行动是休妻,敢情他当官后泡上了妞,是要找个借口把“糟糠”蹬了,又恐为后人唾骂,便寻出个“去织”的借口,赢得个“不与民争利”的美名,这一着可实在是高!
    想到这里,不由怒从心头起,古时候的官场真他妈令人发指,你想打离婚,直说“感情不和”不就得啦!还说乐与民争利!沾名钓誉!去织,是因为朝廷给你的官服质地好了,又是“皮尔·卡丹”、“培罗蒙”、“苹果”一类的名牌,当然看不上家乡那土里叭叽的土帛啦。
    所以,我越想越觉得还是当今人豪爽,说话办事不要转弯抹角。拔葵就是因为那葵不好吃,一年之中,全国便可吃掉1000个亿、三个三峡工程呢!老是吃那葵能吃得了这么多钱?一个酒厂的厂长,一年批出720吨酒,国有资产就流失1000万,流失到哪里去了?国有变成非国有,非国有不就是民间么,那就是说我们的厂长“让利于民”,可不比你那“不与民争利”更胜一筹?你拔葵去织,专吃朝廷俸禄,这不是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吗?你为什么不搞自收自支,或者差额补贴,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呢。不要以为向老百姓收点钱就是与民争利,那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看我们当今的人,戴着官帽也敢做生意,你不要说以权经商,这叫“下海”,最时髦啦。批个条子,盖个公章,都可以收费,有偿服务嘛。顺便声明一句,咱们可吃的国家的,拿的国家的,绝对不与民争利。就像你拔去的那葵,为什么不包装一下,注上个“宫廷御用”、“纯天然”的名牌卖出去呢?一转手,至少翻它几十倍的利。你妻子织成的帛,也可以标上“真丝织品,领导世界新潮流”一类字样,推销出去嘛。莫说你手里还有真帛,我们手里假的东西也可以比真的东西卖出更多的钱来。东北一个粮食局长,光卖次品折圈子芦席之类,就赚了上百万。为什么古代的中国经济发展不快?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当官的商品经济意识太差。
    唉,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不是人心不古,实在是古人无心——不会用心眼哪!
发表于 2011-1-1 23: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皮里阳秋而深入人心最精微幽暗处,好文字!
发表于 2011-1-2 06: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桃红这成语解得好,大快人心!
发表于 2011-1-2 10: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拔葵去织
  词 目 拔葵去织
  发 音 bá kuí qù zhī
  释 义 葵:冬葵,故称“百菜之主”,是一种重要的蔬菜。织:纺织。
  种葵、纺织,百姓借以谋生。此谓拔掉自家栽培的冬葵,去掉自家从事的纺织。比喻做官的不与人民争利。
  出 处 东汉·班固汉书·董仲舒传》:“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古之贤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


解释的好!这是沽名钓誉之辈!妻子织帛而休妻,吃到自家的园中葵,而拔掉蔬菜,这个官当得太混账!
发表于 2011-1-2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官不与人民争利,这是个好官啊
发表于 2011-1-2 11: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与民争利”与“拔葵去织”

      被《经济参考报》首曝的山西忻州市“民生限价房”变身“公务员特权房”的事件引起了坊间舆论,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今日关注》栏目也对此事进行了专题报道,内容翔实、证据充分、论述深刻。对旁观者来说,出于对央视媒体公正性、真实性的高度信任,政府方面的回应辩解在记者广泛收集的证据面前明显无力。疑惑越来越大,责问也越来越多。
      司马迁的《史记》记载了一则“拔葵去织”的故事。鲁国的国相公仪休自家园子里长有冬葵菜,很好吃,他就把这些冬葵莱全拔掉了。他的妻子织布自己用,他就把织布机烧了,叫妻子回娘家。他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农工妇女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同时,公仪休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如果为官者与民争利,就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这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危险的。虽然公仪休是封建时代的官吏,故事也是出于维护封建阶级统治目的而进行寓意,但其中体现出的当权者不能与民争利的深刻道理同样为现代所用。
      如果忻州市被曝光的“限价房”事件属实,那么在“圈房运动”中,党政机关与民争利的疯狂着实让人震惊。近年来,中央在努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正义公平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相关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不可谓不大。从医疗、社保、教育到住房等等,“民生工程”这块蛋糕越做越大。玉树地震,当地各族群众遭受大难,中央及地方党、政、军等都给予了最大的帮助和最有力的支援,殚精竭虑地为民忧、为民想,千方百计地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拿出巨款用于救灾重建,甚至是胡锦涛总书记及政治局常委带头个人捐款,目的就是为了让玉树灾区人民早日过上舒心的日子。而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此大环境下,忻州的假冒“限价房”真的是很让人鄙视和痛恨。古代的封建阶级官僚尚有悯民之心,难道代表着人民根本利益的党政官员尚不及乎?
      回到忻州,如果一个地区的当政者不为民谋利,反而百般花样“巧取”甚至利用强权进行“豪夺”,那么就是对党的背离,对人民的犯罪。在中央突出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大背景下,仍然置党纪而不顾,坚持“顶风作案”,这突出反映了在抓党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方面还有薄弱之处,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整治力度。忻州放在全国,是一个小地方,“限价房”事件也只是健康肌体上的一颗烂疮,但我们同样要警惕之,防止脓疮溃烂而危及全身。期望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此事,尽快调查处理,下决心对“烂疮”进行手术根除。通过对忻州个案的处理,打破“特权”神话,以儆效尤,防止类似的“与民争利”事件再度上演,以确保党风清正,吏治清明,社会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1-1-2 1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1-1-2 12: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的好,大快人心!
发表于 2011-1-2 21: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再次顶起!
发表于 2011-1-5 2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心不古,实在是古人无心——不会用心眼哪!

今人实在是太能了!一切都和合理化!但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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