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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布368万过路费算法 回应天价质疑(图)

发表于 2011-10-11 1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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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州市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1月11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不少网友对是否应以无期徒刑来惩罚逃费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
昨日,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记者也联系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下称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详细了解了368万元过路费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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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逃费被判无期引发社会关注
       1月11日以来,本报关于此事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及多家门户网站纷纷转发报道及评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初步证实,该起事件是全国首例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
不过,不少网友提出,量刑是否过重了?在大河网“农民偷逃过路费8个月被判无期徒刑,到底该不该?”的投票调查中,截至昨日下午7时许,33名投票者中,选择“不该逃费,应该判无期”的为0人;选择“不该逃费,但量刑过重”的有20人,占60.6%;选择“逃费是有原因的,收费站太多”的有13人,占39.4%。
此外,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两辆车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约1500元过路费,而从郑尧高速下汤站到许昌长葛,距离约100公里,每公里收费高达15元?
还有媒体计算,时某称赚了20多万元,但逃费就高达360万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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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热点疑问
         昨日下午,平顶山市中院专门就这些疑问召开了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被告人时建锋现年43岁,小学文化。目前判决书已经生效,执行通知已送达鲁山县看守所,时将于近日开始服刑。
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说,判决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368.211万元,是以平顶山市检察院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均无异议的相关证据来认定的。
该高速路段收费有合法依据,相关收费站的地磅均检验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两辆货车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均很详细,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万余元。
娄彦伟特别指出,出具统计信息的公司与郑尧高速没有隶属关系,该公司保存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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