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总理衙门要处理的事务包括通商、关税、交涉、学习外国四大项目。其中通商、交涉有地方督抚将军协助,并设有通商大臣负责处理。剩下的关税与学习外国二事,遂由总理衙门设置“总税务司署”和“同文馆”来推行。
总税务司署成立于咸丰九年(1859年),同治二年(1863年)十月,清廷因不满于李泰国在采购外国兵轮事件中上下其手虚高报价而撤免其总税务司之职,以年仅二十八岁的赫德代之。到同治三年,总理衙门批准赫德所订立的《募用外人帮办税务章程》,自此总税务司拥有用人、行政、征税等一切大权,各关税务司以下全部华、养官员,皆归其统率。 | |
回顾总税务司署成立的背景,恭亲王一再坦承自己对关税事务不熟悉,感叹难以入手。咸丰十一年赫德到北京咨询总理衙门商议《海关章程》时,恭亲王即不得不承认“头绪纷烦,难洞悉流弊”,基本上是两眼一抹黑的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清廷内部无人可以承担关税事务——真正的问题在于:在清廷看来,关税如此重要的财政来源,满洲内部既然无人可以胜任管理职能,那么,也就宁赠友邦,不与家奴,切不可使其落入汉人官员手中。苏淞太道吴健彰的遭遇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吴健彰在太平军攻陷上海期间一度兼管上海海关。赖其奔走斡旋,终得以在咸丰四年与英美法三国订立上海海关规约条文,又组织成立了“关税管理委员会”。因在办理关税事务中颇为干练,吴也由此颇得“夷人”信任。但是,清廷对吴健彰却满怀猜忌,认为清军在上海不能剿灭小刀会,是“牵制于英夷”,而“英夷”之所以敢于如此肆虐,全是上海道吴健彰在背后唆使鼓动。结果,吴被清廷以涉嫌“通外养敌”的罪名撤职。
吴健彰没有“通外养敌”,对此清廷是很清楚的。因为直到咸丰八年(1858年),清廷还在再三利用被撤职的吴健彰来与英美法办理各类交涉事务。吴若真的“通外养敌”,早已难逃抄家灭族之祸。这背后的关键,只不过是清廷一贯的满洲本位观念在作怪。也是在咸丰八年,属上海道薛焕几乎遭遇了与吴健彰同样的命运,清廷命满洲官员桂良调查薛焕是否可靠,幸而桂良给了一个“素为夷人信服,办事亦甚为得体”的评语。
如果清廷抛弃满洲本位观念和对汉人的猜忌,纵使在海关事务中聘请赫德等外人总控大局,但对各海关的直接管理,未尝不可委派像吴健彰这样的本国干练官员。如此,海关大权也不至于落入外人之手数十年——当然,清廷是幸运的,他们选择的赫德品行端正,在总税务司一职上对清廷贡献甚大,但这只能归结为运气使然,靠外人的个人品行来保障本国海关的利益,是不切实际的——但清廷显然“两害相较取其轻”:与其将海关财权交与汉人之手,还不如由“夷人”控制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