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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冒冷汗!一打电话就会被定位,三大电信运营商出卖用户隐私

发表于 2011-8-6 08: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可怕啊,现在用手机可能被定为跟踪啊,还有可能遭到绑架诈骗啥的,吓的我一身冷汗啊。先看看下边这个新闻,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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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的倒卖个人信息案宣判 10086客服人员获刑


国内最大的倒卖个人信息案今天宣判。此案23名被告人中有多名10086客服人员或者是经过电信单位授权从事电信业务的工作人员。这些被告人不仅向买家提供姓名、电话号码,还提供机主的通话记录,甚至对一些机主进行手机定位。这些信息被用于追债、婚姻调查甚至绑架等犯罪活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为,该案23名被告人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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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名机主被定位 运维部经理收9万

被告人谢新冲是北京京驰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驰公司)运维部经理,该公司与某通信运营商有合作关系,双方签有协议,由京驰公司负责手机定位业务,谢新冲是这项业务的负责人。

谢新冲结识倒卖个人信息的刘海亮后,授权刘海亮对机主进行手机定位。一个手机号在一个月内可以被定位50次,包月价格在1000元左右。刘海亮又介绍被告人程春郊与谢新冲认识,给程春郊的价格是1200元。经过法院认定,经过谢新冲之手定位的手机号为90余个。

该案的公诉人介绍,在本案中的交易信息大多数被调查公司买走,“有些被用于维护个人权益,比如说债主追查老赖的行踪;有些是夫妻之间追查出轨信息。但是,还有一些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诈骗、绑架。”



该贴已经同步到 shuaishuai的微博
发表于 2011-8-6 08: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名移动、联通、电信工作人员卖信息被抓

在此案中,还涉及多名10086的客服人员。黄伟帆就是北京市亚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10086客户服务中心职员。

2009年3月至12月案发期间,他先后多次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机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200余条进行出售,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他的同事周丽影也因提供个人信息给他人被判刑。

中国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魏飞、中国电信工作人员张萍、张迪等人也因同样行为被判刑。
发表于 2011-8-6 08: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以后还敢用手机吗?你一打电话,不但个人信息泄露了,而且别人就知道你在哪,可以对你诈骗或绑架啊,这尼玛赶上定点清除了!!
发表于 2011-8-6 08: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23人获刑一年至两年半

今天上午9时许,三十余名被告人家属赶到法院等待宣判结果。一名中年男子对记者说,自己的亲属已经被关一年多,家里非常焦心。由于一名被告人在宣判前仍在医院就诊,导致案件推迟到11时许才宣判。
法院认为,23名被告人因犯分别被判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其中,主犯刘红波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谢新冲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


发表于 2011-8-6 0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往下看,这种 买卖信息的还真不是偶然的事,早就成了普遍的事了,看下边这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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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关村工作的张先生车险5月底到期,就在之前的一个多月里,他每天都能接到七八个推销电话车险的电话。让张先生不解的是,这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推销员竟然都能清楚地报出他的车牌号、上牌日期和车价。

相比之下,刘女士的经历更为不堪。前些天,已经工作两年的她无意间在一家求职网站上发现了自己两年前投出的简历。她的生日、身高体重、家庭地址、教育经历、特长爱好等诸多的个人信息一目了然。

“看到网页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任何隐私可言。”刘女士说。

毫无疑问,他们是当今社会不计其数个人信息遭泄露的受害者之一。

人民网此前开展了一次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网友曾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有94%的网友认为,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严重。

是谁让我们变成了没有隐私的“透明人”?

一本万利的“生意经”

北丵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人陈玉萍在短短近一年的时间里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获利4万余元。

现年27岁的陈玉萍2006年辞职后,在家开网店直到2009年。2009年4月,陈玉萍因买卖货物申请加入了一个电视购物交流QQ群。当陈玉萍与群中好友聊天时,第一次了解到个人信息买卖交易的事情。

QQ群里的人甚至很热心地教她如何买卖个人信息,并告诉她这个活可以轻易赚很多钱。那时陈玉萍刚刚怀孕1个月,她第一次从QQ群里花费200元买入了1000条个人信息,到手后又毫不费力地将1000条信息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论坛里的下一个买家。

陈玉萍交代,她在轻易赚取第一个一百元后,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轻松赚钱的好方法,只需要坐在家里轻点鼠标,现金就会自动入账,这令她欣喜不已。就这样陈玉萍每天除了吃饭睡觉,身怀六甲的她仍然将大量时间用在浏览各大论坛和社交网站上。

陈玉萍的每次买卖交易都是由她先出资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从网民手中买入,然后向论坛或者社交群发布买卖信息,当网民丵主动和她联系购买时,她会将少量个人信息发给对方进行测试,当得到对方信任并且成功通过网上银行收到货款后,她便将所有数据加价卖给对方。

陈玉萍说:“我就是赚取差价,一般情况下我2毛钱一条买来的信息,有人出价2毛5分钱我就会卖,如果是最新的数据就会赚得更多一些。”

在房山法院审理的另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被告人侯英武在2008年专门成立一家公司,从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交易。到2010年1月,侯英武先后联系从事买卖个人信息的网民达到200余个,全部通过QQ买卖交易,信息量之庞大已经难以考证。

与陈玉萍不同,侯英武是自己做老板,雇佣了付莹、刘晶、王玉霞等三人进行个人信息买卖。

据刘晶交代:“我们3人给侯英武打工,月基本工资是800元,再按照卖出信息的10%提成。日常工作大多是在各大论坛和社交群发布出售数据的广告,当与购买信息的网友谈好价格后便向侯英武汇报情况,再由侯英武与对方联系数据和资金的交易事宜。”

付莹交代说:“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从我手中买卖的个人信息已经无法计算数量,我只知道侯英武赚了不少钱,刚干没多久他就买了一辆马自达6轿车。”

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出售个人信息时,王玉霞说:“因为挣钱容易,干的活也不累,所以侯英武让我卖就卖了,我也知道这么做会干扰别人的生活,侵犯别人的隐私。但很多购买数据的网友都说用来推销产品,其实谁也不知道他们要数据做什么用。我也没想那么多,当时想着能赚钱就行。”

受过高等教育的陈玉萍同样表示:“我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一直经营网店,也没想到走上了这条路,就是赚钱太容易,难以抗拒。”





发表于 2011-8-7 07: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
发表于 2011-8-16 07: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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