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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珉被判无期 十八大以来亿元级“大老虎”至少14人

发表于 2017-8-4 20: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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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十八大后第四位获刑的原省委书记王珉8月4日被判无期。今天下午,洛阳中院一审宣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王珉原任辽宁省委书记,法院查明其受贿金额达1.46亿余元。至此,十八大以来获刑的贪腐上亿元的“大老虎”又添一人,至少达14人。
除了受贿罪,王珉担任吉林省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
此外,对于辽宁换届选举中发生的拉票贿选,王珉也存在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形。洛阳中院在通报中表述为,王珉作为辽宁省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党组书记、常务主席,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2011年中共辽宁省委换届选举、2013年辽宁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以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中发生的拉票贿选未被及时制止,不断蔓延,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损害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王珉是十八大后获刑的第四位原省委书记。在他之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金额达2.46亿元,成为刑法修正案(九)之后被判终身监禁第一人,在死缓减为无期之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1.16亿余元,于今年1月获刑无期;此外是在任上落马的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因受贿4001万余元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受审的高官中,已经有多人受贿金额过亿,除前面提到的白恩培和苏荣,还有受贿金额达1.29亿余元的周永康、1.41亿余元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1.11亿余元的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1.04亿余元的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1.23亿余元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1.14亿余元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贪腐超4亿的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被控受贿1.57亿元的河北省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
今年5月31日,共有8名原省部级官员所涉案件同日一审宣判,包括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河南省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武汉钢铁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
其中卢子跃、王保安、陈雪枫、刘志庚4人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从金额上来看,卢子跃受贿金额达1.47亿余元,王保安受贿1.53亿余元,陈雪枫受贿1.25亿余元。刘志庚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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