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2014年3月,郭某某操建地下汇兑窝点,通过聊天工具接单,由上家供货商打款给客户或者其将囤有的韩元汇给客户,牟取巨额汇率差。 2015年9月29日,洛阳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于11月23日一举捣毁位于洛阳市一写字楼内的地下兑换韩元交易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4人,查获暂扣作案工具电脑5台,银行卡网银优盾60余个,涉案转账验证手机30余部,购买的韩国银行账户网银30余套等。 经查,涉案汇兑交易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66.72亿元。该案系新型互联网金融犯罪,其作案手法系国内首次发现。 为了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5月14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红江通报了2017年以来河南公安机关侦破的典型案例。其中,这起案件作为典型被通报。(河南商报编辑 华丽娟 施尚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