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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西周时期是如何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婚嫁习俗的

2023-1-10 06:05| 发布者:san0515| 查看:298| 评论:0

摘要: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引言: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组成单位,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夫妻关系作为家庭秩序

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引言:

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组成单位,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夫妻关系作为家庭秩序中的支柱,对内要养老育幼,对外要勤工纳税。

毫不夸张地说家庭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担负着国家兴衰的重担。

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西周时期是如何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婚嫁习俗的

这个道理古人比我们懂得更早,早在2000多年前九州大地上诞生了第一个礼仪之邦周朝,并首创式地将婚嫁习俗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随后这套制度奠定了数千年以来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的原则。

封建专制的吃人礼教,早已离我们远去。但婚娶离休的权衡标准却刻在了华夏民族的基因之中。

一、姬周统权封天下,婚嫁自主从此无

要说中国封建婚姻制度起源于哪个朝代,西周是个避不开的话题。

商消周替,中国由奴隶制进入封建时代。周天子名义上是天下共主,但各分封诸侯自治权极大,拥有自己的军队、货币、文字。

基于此种情况,因统治需要而生的政治联姻便登上历史的舞台。其目的在于与异姓诸侯结盟,进而扩大政治势力。譬如:周朝国姓姬氏,便世代与姜子牙所属的吕氏通婚。直至春秋时期,这种政治联姻风尚反增不减,秦晋之好的佳话一直流传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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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间的政治联姻

上欲行之,下必从之。公元前1043年,周公越天子以摄政,开启了西周王朝以礼治国的正式篇章。其中上至天子诸侯,下至黎民百姓的婚嫁准则,也被周公制定成了详细的法律条文,至此中国告别了奴隶制时期“同姓同宗可婚”的时代。

然与商相比,周的婚姻制度较于女性,更为封闭专制,较于男性,则更为民主开放。商朝王族可娶多个妻子,平民则为一夫一妻,皆无纳妾之说。且女子婚嫁与否,亦可自主。这或许与商朝开国时,为母系社会有关。

而周朝无论王族或百姓,均可行一夫一妻多妾之制。且根据周朝的婚姻法规定,子女结婚须完全遵守父母之命。《诗经》有云:

“母也天只,不谅人之!”

便是一位年轻少女对婚姻不自主地强力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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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婚姻无自主的女子

周朝婚姻之制,便于诸侯政治联姻、便于父母包办子女婚姻、便于丈夫休妻另娶,唯独不便于女性人生之幸福。

这种以牺牲普天下女性的婚姻自主为代价,从而维护宗法统治的嗜人礼教,不知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

二、六礼迎亲两姓合,七休三绝似家奴

《诗经》中有云: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非媒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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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孔仲尼是十分维护这一套周礼的。“六礼”作为周朝婚嫁礼仪的核心,千百年来被后人不断完善并丰富。以至如今的年轻人一提到结婚,便纷纷摇头。问其原因,必曰:

“房车聘礼如山压,美妻骄儿似吞金,唯苟活矣!”

我想这其中少不了2000多年前周礼深入骨髓的毒害,孔仲尼作为这套礼教的忠诚代言人,不知他是敬还是奴!

不过古人的相亲过程,可能会让如今的我们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没见过面,仅凭媒婆一张嘴,便决定了人生大事,实在过于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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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丑的能给说成美的,穷的说成富的,缺胳膊少腿的可以吹成四肢健全的。这在历史上也闹过不少笑话,即便如此“六礼”依旧是封建统治者所积极维护的。

六礼之中的第一礼为纳采,即男方排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得到女方同意后,媒婆再带上一只雁鸟作为礼物回赠女方。(注:这里的同意不是成亲,而是同意相亲。)

六礼之中的第二礼为问名,即男方派媒人到女方家询问女方的姓名和生辰八字,然后与男方的生辰八字相比较,看看二人八字是否相冲,这里依旧用雁鸟作礼于女方。

如今这种古老的八字习俗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更是迷信风水八字。

六礼之中的第三礼为纳吉,即男方在得知自己八字与女方相合之后,便排媒人到女方家正式提出结婚请求,仍然用一只雁鸟作为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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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讲究鸿雁传书

六礼之中的第四礼为纳征,即男方的结婚请求得到女方同意后,派媒人到女方家送聘礼,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彩礼。

古人的相亲过程虽专制且戏剧化,但也是男女双方同意后才送的彩礼。反观当今的婚嫁,只有彩礼给足,女方父母才可能同意结婚,且还得有房子车子傍身。现代社会的婚姻比起古代而言,物质上的现实程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六礼之中的第五礼为请期,即选择良辰节日成亲,男方会排媒人到女方家告知成亲日期,还是用一只雁鸟作为礼物。

六礼中最后一礼为迎亲,即男方排家族人员到女方家接亲,而自己则在家候亲,女方则有数名家族亲属送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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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式婚礼迎亲

整个过程中男女双方都都未曾见面,若同是青梅竹马或同乡之人,或许还能知晓对方音容笑貌。若是素未谋面,恐怕只能凭大脑想象对方是何等人许了,感情基础更无从谈起。

古人婚嫁与否的先决条件为家境,成亲意味着两个家族的交好,个人儿女情长被埋没于集体主义之下。

天下有情之人分分合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对于讲究名分的古人而言,这却是伤风败俗的家丑之事。所以敢于提出离婚的女性始终是极少数,要么是官宦之千金,要么是王族之贵戚。

除此之外,平民女子的婚姻解除,均是由丈夫提出的,也就所谓的弃妇。本着一切行为必须合乎礼节的价值观,西周王朝对于离婚手续,也作了若干规定。

出妻、和离、义绝、呈诉是封建社会主要的四种离婚方式。其中出妻是离婚的主流方式: 出妻即强制休妻,休妻的理由有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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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顺父母:天下间最难的关系,莫过于婆媳关系,封建社会亦是如此。所以“不孝顺父母”往往成为婆婆讨厌儿媳,从而休掉儿媳的官方背书条律。我国第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便讲述了焦仲卿与妻子刘兰芝因父母反对,最后双双自杀。

无生育能力:人有三不孝,无后为大!若一个女子无生育能力,可以说从本质上失去了价值。这是封建社会决不能容忍的,即便是王公之女,也概莫能外。

婚内通奸出轨:婚内出轨者,在现代社会大多时候只是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在古代一般是直接浸猪笼,沉江底的,离婚都算轻的了。

争风吃醋:你没听错,争风吃醋也会被休!这里主要是指不准丈夫纳妾,或者与丈夫其他的妻妾不和睦。对于这一点,笔者深感荒唐。

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西周时期是如何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婚嫁习俗的

因为如果真正爱自己的丈夫,那么吃醋是必然的,这是人类的天性。

患有传染病:这里主要指麻风病、天花等恶性传染病。古代医疗水平非常有限,若不幸患上此类疾病,基本只能认命。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子患麻风,也会将其逐出家门。新中国成立初期,许多村庄被称为“鬼村”,里面住的便全是麻风病人。

长舌多嘴:主要指挑拨夫家的亲属关系。

盗窃:此“盗窃”非彼“盗窃”。这里是指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动用家庭财产。老婆管钱当家,老公赚钱养家在古代是不可能的。更无夫妻共同财产之说,因为妻子也是丈夫财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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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为了维护女子的利益,也有三种情况是不得离婚的。

一:离婚后,女子无家可归,不得离。

二:曾为公婆守孝三年者,不得离。

三:先贫贱后富贵,对夫家有恩者,不得离。对于这一条“贫贱不能离”的法规,汉朝时的皇帝刘病己诠释得最到位,“故剑情深”的典故,说得便是刘病己与贫贱发妻许平君的爱情故事,可见君王也是有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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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病己与许广君(图片来自电视剧)

这三条基于人文关怀的法规,彰显了封建社会难得的温情。反观现代社会,抛弃糟糠之妻的陈世美大有人在,比如:某男子考上公务员后与妻子离婚、某导演拿了某大奖后甩掉女友、某香港富豪发家后逼疯原配正妻等例子不胜枚举。不知是世风日下,还是人性本就如此。

周朝虽在春秋战国时期,不断被各诸侯国所蚕食,直至最后被秦所取代。但周的礼教制度,却被后来的朝代不断丰富,并进一步沦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工具。

三、纲崩俗毁孔家愤,汉承周礼沿千秋

春秋战国后期,周王室的统治力日渐衰微,宗法礼仪也被各诸侯王抛之脑后。此时遵循的主流价值观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同姓而婚,甚至近亲而婚的行为又慢慢盛行起来。在这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捶胸顿足的竭力谴责天下百姓不尊祖宗礼法。

倘若这一套充满礼义仁智信的祖宗礼法,救得了九州大地上的黎民百姓的话,孔子也不会如丧家之犬般游走于各个诸侯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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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孔子死后百年,汉朝的统治者里程碑式地将儒家思想正为正统思想。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孔子所推崇的周礼。婚嫁制度也是一脉相承于周制,且随着封建统治阶级集权专制的加深,女子婚嫁所受限制也愈多。

自北宋朱熹提出:“灭人欲、存天理”的反人性学说后,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伦理,直接将女性最后一点人身权利也剥夺殆尽。

如:王权之家,君王死后,妃子宫女须陪葬,美名其曰:“到地府继续伺候君王”平民之家,若是妻子得知丈夫将要病逝或战死,则会提前以死殉情,美名其曰:“以死表妇节贞操。”明朝妇女虽在婚嫁时礼仪上,有了一些改进。

比如凡大明女子出嫁时皆可着凤冠霞帔。(在明朝以前只有王族才可着此衣),但女性的婚姻自主没有丝毫的解放。清朝时期对于女性的摧残更是登峰造极,三寸金莲小脚令现在的人看了之后,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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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末代皇帝:溥仪

民国时期,鲁迅曾在《狂人日记》里描写了一个妇女因为丈夫不能出席婚礼,便代嫁给一只公鸡,这种行为如今看来荒唐,但却真实存在过。

现代女性的婚姻自主,得到了极大的释放。但结婚需彩礼嫁妆,需门当户对,需父母参考的思想却被永远刻在了我们民族的基因中。与其说这是西周宗法礼教的残留,不如说这是儒家文化的深刻影响。

结语:

一个国家对于婚姻制度的民主程度,尤其是对于女性权益的维护,直接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遍观现代发达先进之国家,在婚姻法上可以说是直接对女性偏袒。

西周作为中国第一个封建制国家,虽然在制度上倾向专制的阶级统治,但同时作为华夏第一个礼仪之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告别了奴隶制时期“同姓可婚、近亲可婚”的野蛮时代。

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西周时期是如何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婚嫁习俗的

西周的这种婚姻制度对于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女性的人生幸福则是无情忽视。时代在变化,爱情的标准也在变化。只不过相对于封建专制婚姻,现代人的婚姻更偏向于物质化。

每当提起父辈的爱情时,许多年轻人都是表现出不可思议的神情。那时只要男女双方人品好,结婚时一沓《毛泽东思想选集》便可为彩礼。后来流行起三大件: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就是上档次的聘礼,那时什么都是旧的,唯独爱情是新的。

现在结婚房子、车子、票子一样不能少,人品好坏、才华与否都是其次。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和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有的人为了人生减负,选择了貌合神离地搭伙儿过日子,不婚主义也越来越多。

不知是现代资本绑架了爱情,还是封建婚嫁思想观念余毒未散,又或者二者兼有。


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的婚姻与家庭》

《西周婚姻制度的变迁》

《中国通史》

《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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