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公路 突发交通事故 一位老人当场死亡 经交警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勘察 一名男子横躺在快车道上 身体遭遇车辆碾压 而随着调查的深入 一些不太寻常的线索逐渐显现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13日20时30分左右,伊川交警大队接报警:在洛栾快速通道伊川县境内林溪公馆路段,一男子被撞身亡。 接警后,伊川交警大队领导带领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初步确认死者为一名70多岁的男性老人。从现场碾压痕迹看,他被多辆车碾压致死。现场散落有多块不同颜色的车辆碎片,肇事车辆均逃逸。 伊川交警大队连夜成立“3.13”专案组展开工作。一组走访报警人;一组对现场周边路段的所有监控探头进行调取排查;一组排查询问来往车辆、路人及周边汽车修理厂。 民警在调取事发时监控录像时,排查出车祸发生时段有50多辆车经过此路段,最终确定20多辆车有嫌疑。为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还原事实真相,交警大队聘请专家对这些嫌疑车辆逐一排查,并把有重大嫌疑车辆上的可疑物送往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权威鉴定。 经权威鉴定,确认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和两辆轿车,或碰撞、或碾压了死者。 民警依法传唤了涉嫌肇事车辆驾驶员。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不得不说出自己路过时的事情真相:据第一个到案的司机李某红讲,今年3月13日20时23分左右,他驾驶货车从汝州回洛阳过伊川县志远桥右转弯上洛栾快速通道,行驶约200米左右时,感觉车头有声音,觉得撞了人就停车察看,见车前方地上趟了个人,当时想报警,后来害怕承担责任就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另两辆车驾驶员先后经过此路段,没注意路面情况对躺在地上的人进行了碾压,也没停车就离开了。 到案后,李某某、王某某、孟某某三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这一事实均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己,对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并愿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和接受法律的制裁。 每一个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背后,都有一个或更多破碎的家庭。试想李某如果在撞倒受害人后第一时间选择救助伤员,或许死者还有生还的可能,如果王某和孟某能够谨慎驾驶,或许就不会对受害人进行二次碾压伤害。 洛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抢救伤者,立即报案。如果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