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想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但总有一些情况让人“如履薄冰” 比如↓↓ 高架上 各种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 总是喜欢开到机动车道上 与汽车抢行“赛跑” 很多驾驶员有被这些车吓傻的经历 因为太!危!险!了! 针对这些 交警蜀黍只能使出“杀手锏”↓↓ 图为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亚凡,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针对非机动车违规驶入高架、隧道违法行为召开专题行动部署会 即日起,洛阳交警要出手 如果你与交警蜀黍“狭路相逢”的话 遇见直接开罚单 无论你是侥幸、还是误入、亦或是“参观” 洛阳市古城路快速路、隋唐园立交等高架、隧道 通通不允许非机动车驶入! 不是小编骇人听闻,血的教训太多 案例1: 2017年2月22日,上海中环军工路隧道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电瓶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一名骑电瓶车的男性死亡。 案例2: 2016年12月13日,西安环城南路朱雀门外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当场身亡。 小编提醒 高架桥是快速通道,行人、非机动上桥十分危险,请遵守交通规则,按标志行驶! 咱们交警蜀黍也说了:每条高架桥都有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桥的标志,他们会加大处罚力度,并将长期执行。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遵章行驶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更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 而给自己造成终身的遗憾 来源 :洛阳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