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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洛阳实施网约车新规,强制安装

2019-12-17 20:23| 发布者:走大道| 查看:1256| 评论:0

摘要: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简称新《试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试行办法》有哪些亮点?一起来了解下吧!对于网络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简称新《试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月起,洛阳实施网约车新规,强制安装

新《试行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了解下吧!

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管理,我市于2017年1月20日实施《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规定,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两年,旧《试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20日满两年,因此必须修订出台新规。此次修订最大变化是网约车入市标准降低了。新《试行办法》还强制性要求网约车安装高清晰音视频记录装置,以便保障乘客安全和便于处理服务纠纷。

拟从事网约车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车辆注册登记地为洛阳市的7座及7座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7座车必须为新能源汽车(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高清晰音视频记录装置,详细技术参数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

●车辆轴距高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标准,即燃油、混合动力车需满足轴距2600mm(不含)以上、排量1.4T(含)及1.6L(含)以上;新能源汽车需满足续航里程400公里(含)以上,车辆轴距2500mm(不含)以上。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在申请变更为网约车前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管部门检测合格,符合安全标准。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新《试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统一由市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避免了网约车运营平台在市、县、区进行重复申请、审批。通过网约车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出租车,必须遵守注册平台公司的相关规定,运费按出租车计价标准执行,必须使用计价器,不得擅自提高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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