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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在省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本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9-11-27 23:01| 发布者:小六| 查看:613| 评论:0

摘要:办理异地贷款的对象为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河南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

办理异地贷款的对象为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河南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要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3.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4.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同意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

6.符合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办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

2.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情况(含未成年子女的),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4.《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或洛阳市《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提交资料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和要求的贷款资料。

来源: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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