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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车咋回事,被交警开出19000元罚单

2019-11-7 14:29| 发布者:江生佟| 查看:982| 评论:1

摘要: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曼 通讯员 田贝贝11月4日,洛阳交警接群众报警,在洛阳市涧西区大所村存在黑校车超员违法行为。接举报后,洛阳交警重庆路大队迅速核实并安排警力进行布控。11月5日16时52分,执勤人员盘查
这辆车咋回事,被交警开出19000元罚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曼 通讯员 田贝贝

11月4日,洛阳交警接群众报警,在洛阳市涧西区大所村存在黑校车超员违法行为。

接举报后,洛阳交警重庆路大队迅速核实并安排警力进行布控。11月5日16时52分,执勤人员盘查中发现小型面包车豫CFJ535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搭载较多小朋友,疑似非法校车,紧随其后又发现一辆灰色普通客车豫C66N95,同样搭载多名小朋友,执勤人员迅速上前将两车拦停并核查。

●非法校车豫CFJ535属某某幼教中心,核载9人,实载13人,其中包含2个成年人,11个小朋友。

●非法校车豫C66N95属某某幼儿园,核载8人,实载13人,其中包含2个成年人,11个小朋友。

后重庆路大队分派警力将幼儿园小朋友一一送回家中,叮嘱家长,非法校车不可乘坐,不能因为一时的方便,将孩子的安危系在违法者的身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驾驶人超员的违法行分别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非校车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19000元处罚

交警提示

超员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员违法超员造成的。车辆超员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广大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黑校车,发现黑校车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警民一起,守护孩子们出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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