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在宁洛高速洛阳段巡逻期间,拦下一辆一直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小汽车。被告知占用应急车道属违法行为后,小汽车驾驶员竟辩解:“这条道上没车,走着安全。” 10月7日下午,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广中队民警张明磊驾驶警车巡逻至宁洛高速伊川东收费站北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豫A牌照的小汽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张明磊驾驶警车超车后准备停车纠正小汽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料,对方突然加速驶入行车道快速绕过警车,而后再次进入应急车道,继续向前行驶。 这辆小汽车为何非要占用应急车道呢?张明磊再次驾驶警车追了上去……这次,他成功拦停了该车。面对民警询问,30多岁的驾驶员叫刘某娟理直气壮地说:“我开车开得慢,这条车道上没车,走着安全。” 刘某娟的解释让张明磊有些哭笑不得,他耐心向对方解释占用应急车道属违法行为。当张明磊告知刘某娟“我们要依法对你进行处罚”时,刘某娟突然情绪失控,冲上前抢夺民警手中的执法设备,并抓破了民警的左手手背。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刘某娟的交通违法行为做了处罚。因刘某娟涉嫌妨害公务,事发地辖区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相关链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分为两种情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和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行车。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以来,我市高速交警已累计处罚违法占用高速应急车道3008例,其中,在应急车道上违法停车1388例,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行车1620例。 民警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急车道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的。 社会车辆因发生事故或故障无法行驶确需停车等待救援,驾驶员因身体疾病不能继续驾车行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停车后,要开启车辆双闪警示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并尽快通车救援人员或救援车辆到场处置。 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提醒,若您在高速上行车期间发现有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可拨打110进行举报反映。(洛报融媒记者 郭学锋 通讯员 李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