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市启动关于房产开发销售、二手房销售市场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一些潜规则将被拉出来“晒太阳”。 行动序曲:问题房产机构被通报 市房管局先曝光一些问题机构,借此拉开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序幕。被曝光的问题机构和项目分别是: 洛阳百德大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位于西工区凯旋中路市委家属院,该机构无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收到群众对其投诉较多,且对投诉处理不配合。 洛阳万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机构位于高新区创业路上,此机构店内无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无经纪人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无委托书。高新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中介负责人拒不露面,至今没有整改落实。 洛阳亚曌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位于高新区南昌路与河洛路交叉口南侧,该机构无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无经纪人信息,无合同示范文本等公示信息。多次对其下发整改通知,至今不进行备案整改。 明鑫亿万国际花园项目 ——开发企业为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洛龙区开元大道26号,有违规预售行为,已立案查处。 九鼎国际项目 ——开发企业为洛阳广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春都路与定鼎路跨陇海铁路立交桥交会处,有违规预售行为,已立案查处。 新建房市场: 严查囤积房源、炒作哄抬房价 ●整治范围 对中心城区内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 ●整治内容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在销售已经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备案的商品房时,未书面告知购房者; 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整治措施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警示。 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3.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5.转交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手房市场: 多种违规中介行为将被严查 ●整治范围 对城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销售(代理销售)等经营行为;对所有处于经营状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二手房中介等经营行为。 ●整治内容 严格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经备案开展房地产营销策划或二手房经纪等房地产中介业务。 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业务,或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利用群众自行交易自愿监管的原则,唆使受委托群众谎称自行交易,不在门店进行网签,逃避资金监管。 开发企业委托未经备案的商品房营销代理策划企业从事房地产销售的;房地产销售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即开展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的。 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鼓动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款。 对委托销售的房屋,经网上挂牌后,未达成交易擅自网签合同且不提交备案审核,造成房源锁定,恶意占据房源,或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等内容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 未取得金融资质,从事金融交易业务,或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或强制消费者交易,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整治措施 1.现场对违规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做好约谈记录; 3.通过媒体曝光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4.对于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申请移交进行行政处罚; 5.申请计入信用档案; 6.申请注销备案; 7.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 涧西区:64150113 西工区:63225180 老城区:62629857 瀍河区:65171967 洛龙区:65962158 高新区:64332520 市房产监察大队:63205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