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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救灾车辆湖南收费站受阻6小时 称投诉电话相互推,一级一级报

2018-11-22 23:07| 发布者:我为dota带盐_| 查看:1122| 评论:20

摘要:河南商报记者周坤锋见习记者刘远怀/文神鹰救援队/图9月16日,“山竹”侵袭广东。来自河南洛阳的神鹰救援队千里驰援,三天救出近600名受灾群众。在回归途中,于湖南城头山收费站前,因收费问题被滞留6个小时。义务救 ...

河南商报记者 周坤锋 见习记者 刘远怀/文 神鹰救援队/图

9月16日,“山竹”侵袭广东。来自河南洛阳的神鹰救援队千里驰援,三天救出近600名受灾群众。

在回归途中,于湖南城头山收费站前,因收费问题被滞留6个小时。

洛阳救灾车辆湖南收费站受阻6小时 称投诉电话相互推,一级一级报

义务救援与按规行事产生了碰撞,双方也有着各自的说法。

【回顾】洛阳救援队因收费问题滞留湖南收费站6小时

2018年的第22号台风“山竹”于9月16日登陆广东,横扫全境,给当地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灾害发生后,河南洛阳的神鹰救援总队组织了36名队员、8台车,携带援救设备驱车1700公里赶往灾区,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三天时间内,救出转移近600名当地受灾群众。

救援结束后,在返程途中,路经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时,在能否免费通行事宜上,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产生分歧,从而滞留在收费站长达6小时。

最后,洛阳神鹰救援总队自费将过路费缴纳后,方才通行。对此,洛阳神鹰救援队队员们说,他们是公益救援,所有费用都是队员们平摊,拿着救灾凭证仍被收费,“感觉很受伤。”

洛阳救灾车辆湖南收费站受阻6小时 称投诉电话相互推,一级一级报

【说法】之前去山东、甘肃救灾的时候没收过费

对于救灾返程时在湖南二广高速城头山收费站因为能否免费通行,而滞留在收费站6小时这件事,洛阳神鹰救援队偃师大队队长马纪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我当时多少有些气愤。在以往救援时,去山东,去四川,去青海玉树地震回来都是免费的,从来没有遇到过收费的情况。有的收费站连我们的救灾凭证都不看,看到我们车上的救援标志就直接放行了。”

马纪伟称,当时他们早上5点多到达城头山收费站。收费员看完广东省阳春市开具的救灾证明后,说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不能免费放行。“他那个站长说的意思是救援地不在湖南本省,在广东,所以不可能免费。如果在湖南本省的话,免。”

看到有收费站有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队员们决定拨打,但并没有人接听。“那个站长当时说恁要是想打这些电话或者是得到确切的回复,得等到8点半以后。”队员们一直等到8点半,但“投诉电话也是相互推,一级一级报,时间比较长,最后也没啥结果。”

洛阳救灾车辆湖南收费站受阻6小时 称投诉电话相互推,一级一级报

考虑到队员们刚刚经过高强度的救援,有几名队员甚至因长时间在水里浸泡,腿不能正常走路了。因此在11点多的时候,队员们无奈自费缴纳了过路费。

而令马纪伟不解的是,另外两辆因跑错高速,从湖南岳阳的收费站经过的救援车,却拿着这份救灾凭证免费通行,为何在城头山收费站却不行?

【回应】非省级以上证明不减免

9月20日,湖南高速公路出行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针对此事,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对什么样的车辆或者何种情况下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国家和政府都有明确规定,并非由运营企业可以随意决定的。

同一时间,湖南省东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我司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和《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第四条“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收费行为依法依规。

另外,此次收取的通行费包含其他多家公司通行费收入,我司从法规和政策上没有权限也无法代表其他公司给予其车队进行免费。

在声明中,该公司还对洛阳神鹰救援队远赴千里积极参与阳春市救援工作,倡导社会正能量的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爱精神、奉献精神至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为了倡导社会正能量,该司会积极主动地与其联系并进行慰问。

【网友】大灾面前我们是一家人

对于救援队被滞留收费站6个小时一事,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一个没个性的名字”称,阳春人民已经联系神鹰救援队要承担费用,但神鹰救援队已经婉拒了,本来就是义务救援!大灾难面前,我们都是一家人!

网友“爱请举手”则霸气地表示,交不起过路费我们河南人自己掏钱,如果还有灾情我们河南人还会伸出援手。

也有网友表示了质疑,即使是义务救援,你出示的证明也只是你曾经做过什么,不代表你可以拿着这个证明去享受一些特权,如果你想凭借救灾而去享受特权,那也失去了义务和善举的初心;如果你想降低费用、减少支出,你可以要求广东方面报销费用,开具免费协助公函或者跑107国道,你在广东可以义务去体现爱心为什么要道德绑架其他人的行为呢?

“梦中祖国依然强大”则进行了理性地分析:并非谁帮谁,也无需报销,我帮你是因为你是我的同胞,情谊在,公益的事情还是不要斤斤计较,另一方面可能当地的政府不觉得这次灾害他们应付不了或者对其影响不大,如果是汶川那样的灾害,肯定是放行的,所以说先完善机制,各地协商好,别让英雄寒心,也别让群众受苦。

【进展】洛阳神鹰发声明:对基层收费人员表示理解

9月20日下午,洛阳神鹰救援总队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称:

1.感谢大家的关心,截至9月19日晚11时,神鹰救援队赴广东救灾队员们均已顺利返洛,从9月15日应邀出发以来,历时120多个小时的救援圆满结束。目前,大家已返回自己岗位工作。

2.由于受灾严重,救援形势严峻,本次救援强度很大。36名参战队员因连续三天救援确实太累,大部分队员只休息五六个小时,救援结束后没有修整连夜赶回,多名队员请假天数已到急于回家上班,当时心情也比较急切,所以才和湖南收费人员发生了一些争执。

在此我们想说的是:对于基层收费人员“没接到通知,无法免费通行”的难处和苦衷,我们表示充分理解。不过,也希望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针对具体情况,人性化管理。

3.昨晚至今,已经有很多网友联系我们,希望承担过路费,被我们一一婉拒。在湖南收费站的遭遇已成“过去式”,当时虽然队员们感觉很受伤,不过,今天看到全国各地网友支持的声音,大家倍感温暖,很受鼓舞!

4.在今后的救援中,我们必将秉承神鹰人“灾难面前不退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牢记使命传递正能量”的精神,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公益的道路上继续下去。

【同行】义务救援应量力而行和遵规守矩

对于“同行”的遭遇,有着十多年救援经历的郑州市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救援队负责人牛振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公益救援一定得量力而行。”牛振西直言,在他们的救援经历中,没有享受过高速免费的待遇,“既然咱是做公益,就得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人家给咱免是情分,不免是本分。”

同时,他也认为,如果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作为政府救援工作的一个补充,民间救援组织最好是在接受邀约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参与,“当然,如果相关部门能对民间救援组织多一些支持,你比如高速免费之类,那会更好,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作购置设施,提高救援能力上。”

除了要求“量力而行”外,河南省户外救援总队负责人陈水全还认为,民间救援组织一定要遵规守矩,在合规合法的范畴内,发挥组织的公益救援作用,“相关方面也应该早点出台相关的规范制度,不管是对于民间救援组织的帮扶还是要求。以利于更好地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专家】收是依据法律,不收是依据道义

对于此事件,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解释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也规定了,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另外《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也规定了,要依法保障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执行国内国际应急救援任务,为依法使用红十字标志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提供便捷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并减免相关费用。

因此,根据上述法规和部门规章,如果洛阳市红十字会神鹰救援队的车辆属于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那么应当免交车辆通行费。

反之,如果不属于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那么免交车辆通行费便没有法律依据。

在此事件中,洛阳神鹰救援总队是受到一个民间组织的邀约,才赶赴灾区的,而阳春市人民政府三防办的“证明”只是证明了救援队所做的工作,不具有免收通行费的效力,“收费站人员收费也在职责之内”。

针对这一事件,郑州大学法学院杨会永教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收费站收费肯定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法规的规定摆在那。所以跨省的救援还是有省一级的证明会更方便一些。

而对湖南两地收费站的不同做法,杨会永说:“对救援车辆收过路费,收是依据法律,不收是依据道义。收费的又不是政府,它是一个企业,企业的收费可能各地的掌握不一样。”(河南商报编辑 华丽娟 实习编辑 熊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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