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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由自取!洛阳一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2018-10-18 19:32| 发布者:francescARS| 查看:1532| 评论:0

摘要:朋友圈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每天都要刷一刷分享心情、分享美食、分享任何事但是这绝对不是你“泄愤”的地方在朋友圈里辱骂警察为了逞一时之快因为在朋友圈里发表了不当的言论一男子被洛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到底是 ...

朋友圈

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每天都要刷一刷

分享心情、分享美食、分享任何事

但是

这绝对不是你“泄愤”的地方

咎由自取!洛阳一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在朋友圈里辱骂警察

为了逞一时之快

因为在朋友圈里发表了不当的言论

一男子被洛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咎由自取!洛阳一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

2018年10月12日16时许,汝阳县局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人民路金凤凰时代附近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违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民警依法对该车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随后,该车车主公然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文字,并附上一段拍摄该车违停告知单的视频,视频中该车主不停地侮辱交警。

该车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汝阳交警的名誉及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执法民警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为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10月14日晚,违法行为人李某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咎由自取!洛阳一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执勤民警的正常、正当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民警,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洛阳交警微发布

编辑:小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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