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 国庆假期已经是第七天了! 除了返程高峰的到来 还有个重要消息要提醒大家 洛阳牌照机动车 明起恢复限行措施 根据《“河洛文化旅游节”暨“十·一国庆节”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调整的通告》,“豫C”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自10月8日0时起恢复执行原限行措施。非“豫C”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自10月11日0时起恢复执行原限行措施。 那么恢复限行政策后如何在市区内正确行驶 小编带大家再来复习一下 一、区域限行 瀍河区: 启明南路(含)以西,新街(不含)以东,启明西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老城区: 新街(不含)以西、金业路和环城西路(含)以东、环城北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西工区: 体育场路和人民东路(不含)以西、涧河以东、唐宫路(不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涧西区: 南昌路经牡丹广场向北沿太原路(含)以西、武汉路(不含)以东、中州西路(不含)以南、联盟路(含)以北范围。不含天津路和青岛路。 限行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天早8时至晚19时。 二、桥梁限行 洛阳桥、牡丹桥、王城大桥和西苑桥桥面。 限行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时至9时;下午18时至19时。 可点击放大查看 ▼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客运出租汽车、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保洁降尘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办理“洛阳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新型专用渣土车,严格执行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