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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城市的地铁和轻轨都要凉凉了!长沙新地铁会“凉”吗?

2018-7-16 18:51| 发布者:xxw1059672423| 查看:837| 评论:0

摘要:导读重大消息!国家再次收紧轨道交通建设,这类城市地铁和轻轨都没戏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下称52号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门槛将大幅提高!针对 ...

导读

重大消息!国家再次收紧轨道交通建设,这类城市地铁和轻轨都没戏了!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下称52号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门槛将大幅提高!

针对地铁审批,52号文将地方财政收入、GDP指标要求提高到原有规定的三倍!针对轻轨审批,地方财政收入和GDP指标要求也提高到原有规定的二倍以上。审批条件还增加了客流负荷强度、资本金比例等指标要求。

过去几年来,许多城市都接连发布宏伟的地铁城市建设计划,而国家发改委的最新规定,直接将部分二线城市和许多三四线城市的美梦给惊醒。南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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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国务院发布新规,城市轨道交通门槛大幅提高!

7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由此宣布一批财政力量偏弱、人口偏少的城市,其“地铁梦”、“轻轨梦”暂时无法实现了。

这些城市的地铁和轻轨都要凉凉了!长沙新地铁会“凉”吗?

文件主要内容: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公益性特征明显,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在“总体要求”里,文件提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建设节奏与支撑能力相适应,实现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的“申报条件”是:

1、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

2、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ps:2003年的标准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00亿以上,地区生产总值为1000亿以上

3、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

4、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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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把关,未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一律不得受理。

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规划实施期限不得随意压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

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得新增项目。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严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轨电车、工程试验线、旅游线等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保障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

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进一步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按照严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的要求,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

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应暂缓审批(核准)其新项目。城市政府要合理控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负债率,对企业负债率过高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并暂停开工建设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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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城市地铁和轻轨危险了!武汉安全!

此文件发布意味着,已经获得批准兴建地铁、轻轨项目的43个城市里,有相当一批城市的新线路将推迟;一批期待获得建设地铁或者轻轨资格的城市,将无限期延后。

早在今年3月初“中国经营报”和“经济观察网”就报道了这一新闻:国家发改委近日向各地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申报建设地铁城市的地方政府预算、GDP的要求,提高到了2003年规定的3倍。同时,严控地方债务,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

当时报道中提到的GDP、一般预算收入、市区常住人口等修建地铁、轻轨的重要指标,跟此次公布的文件完全一样。

当时报道还说:申报建设规划的城市近三年的政府债务率不应高于120%。上一年度政府债务率超过100%、120%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含有轨电车)的财政出资比例分别不低于60%、80%;政府债务率超过150%的城市,应及时调整政府支出结构,确保在建项目按期建成,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含有轨电车)。

据报道,发改委文件的后面,附有一份《关于进一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其中提到对国家已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城市,近期完全符合申报新轮建设规划条件的有29个城市。

不符合“申报新轮建设规划条件”的城市一共有14个,其中包括:

政府债务率不符合条件的为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等9个城市;

一般预算内收入不符合条件的为太原市1个城市;

地区生产总值不符合条件的为乌鲁木齐市1个城市;

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条件的为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等6个城市。

根据此前媒体开列的43个“轨道交通规划获得国家批复”的城市名单,我们可以得知,可以继续申报新项目的城市分别是: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计划单列市: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

省会城市:广州、武汉、南京、成都、长沙、杭州、合肥、济南、石家庄、南昌、长春、郑州;

普通地级市:苏州、芜湖、东莞、徐州、常州、无锡、绍兴、佛山。

此外,如果我们用GDP、一般预算收入和市区常住人口来衡量,还有一批准备修建地铁的城市,也将暂时无法获得资格。比如:

珠海:GDP和常住人口均不达标,财政达标;

中山:GDP和财政达标,人口不达标;

廊坊:GDP和城镇常住人口不达标,财政达标;

保定:人口、GDP达标,财政不达标;

……

当然,三项指标达标之外,还要考察地方债务率。所以,未来几年能新建地铁的城市其实不多。

对于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徐州、常州、无锡来说,位列29个近期可以继续申报新项目的城市之列,该修的地铁、有轨电车都可以继续建设。

据2018年2月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排行榜显示,南京地铁通车里程347公里,全国第四,仅次于北上广。目前南京地铁建成地铁10条,在建线路6条,长度150公里,年内计划再开工4条,10条线共约230公里。

地铁3号线三期、4号线二期、6号线、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S4号线、S6号线一期、S8号线南延都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将于2018年至2020年陆续开工建设。这个成绩放在全球,也能妥妥进入前十。

这些城市的地铁和轻轨都要凉凉了!长沙新地铁会“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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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急刹车将带来什么影响?

很显然,此次国办文件的下发,将让一些人口密度不够、财政能力偏弱的城市,暂时失去建设地铁或者轻轨的资格,很多地铁、轻轨的规划将搁置,这对于给楼市降温,有积极意义。一些中小城市炒作的地铁盘、轻轨盘,恐怕无法兑现了。

14个城市里,有些轨道交通规划里程(不是批准里程)还非常壮观,比如昆明达到了562公里,贵阳为467公里,沈阳为610公里,哈尔滨为340公里,福州为338公里。这些城市冻结申报之后,将对全国未来几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带来显著的影响,对当地影响就更大。

短期来看,有如下影响:

第一,对轨道交通产业构成利空,相关上市公司股价或许会下跌;

第二,对经济增长构成短期利空,再加上人民币升值给出口带来的影响,环保攻坚战给落后产业带来的影响,经济增速可能出现下滑,最终让央行不太敢于加息,也不太敢于让楼市、股市太冷;

国家冻结14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事实:中国人口流动是失衡的,相当一批省市人口、经济增长乏力,即便国家希望给它们上项目,它们自己也玩不起、支撑不起。比如东北三省、内蒙、山西等地区,是非常典型的。

而在北、上、广、深、宁、杭等这些城市,则将持续出现人口、经济、基础设施的“正循环”,最终强者恒强、弱者更弱。这就是中国城镇化进入新阶段的新情况,它将深刻影响到中国的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和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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